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 屠宰场(点)由动物检疫机构派驻专职检疫员实行检疫,检验、生猪屠宰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宰前检疫是整个肉品卫生检疫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先行程序,是保证肉品卫生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宰前检疫可以及早发现患病生猪、及时处理,以避免混入正常加工程序,不致造成污染和引起疾病传播,为宰后检验打下基础。
一、生猪宰前检疫
1、掌握生猪来源情况。生猪到场后首先向货主收取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如果在县境外购入的生猪必须具备县境外动物产地合格证明,运载消毒证明和准调证,进场动物还必须每头佩戴免疫耳标,核对头数是否证物相符。了解健康情况,了解调出地有无疫情和免疫情况。与此同时按时做好生猪进场台帐登记(记录产地检疫证明号码,免疫耳标号码)。
2、群体观察。对受检的生猪通过群体检查,剔出可疑的病猪,然后作个体详细检查,可以节省时间,提高检疫效率,保证检疫质量。按动态、静态的顺序观察比较生猪的生理与病理变化,把有病的生猪剔出来进行隔离观察处理。
动态观察。先看自然活动,然后再看驱赶时的活动,看站立和行走姿态、精神状况、排泄情况,注意有无行动困难、跛行、离群和运动后呼吸异常。把有异常的猪挑出来隔离观察。
静态观察。生猪进仓后在安静休息的状态下,观察其站立和睡卧姿势,看精神、营养、被毛、呼吸状况和有无咳嗽、喘息、呻吟、颤粟、痉挛、流涎和孤立等情况,将不正常的生猪进行隔离观察处理。
3、个体检查。以临床检查为主,主要方法是看、听、摸、检。
在生猪进场的同时,对每车每批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做好检测台帐登记。
通过以上检查,各项正常后方可进入待宰间。
二、生猪宰后检验程序
宰后检验为肉品检疫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因为宰前检疫只能检查生猪的表征,如有无体温升高、精神异常等临床症状,而症状不明显或处于生病潜伏期的生猪可能就混随健康猪而混入下一个环节。宰后检验能及时发现生猪胴体及内脏的剖检情况,及时作出判定和处理,从而保证肉品卫生质量,维护食肉安全,防止疫病扩散。
屠宰时后,检疫应严格按照检疫程序,对头部、胴体、内脏分别进行检查。以视检、触检、嗅闻、刀割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
宰猪时检疫人员必须在场,实行同步检疫。
1、割头。将猪电麻后放在特定区域内放血、冲洗,这时检疫员就要检查生猪的鼻镜、天然孔,看有无水疱、疤痕。将猪头割下,检查额下淋巴,割开淋巴看有无异常,目的是检查有无炭疽、放线菌。
2、拨皮褪毛。主要看猪皮有无出血点、血斑,目的是检查有无猪丹毒、猪瘟等病征。
3、胴体检查。冲洗劈半后,观察胸膜、腹膜、胴体皮下脂肪有无传染性病变特征,如出血、充血、疹块、痘疮、黄疽、坏死等病征及其分布位置、大小、形态和色泽深浅,主要检查淋巴、肾脏、肌肉、脂肪、脊柱等部位。查看蹄部有无水疱或疤痕。进行旋毛虫显微镜检。如一切正常即可加盖验讫印章。
4、内脏检疫。主要检查心、肺、肝、脾、胃、肠等脏器有无异常。
以上各项检疫均合格,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人员及时做好屠宰台帐登记,无害化处理台帐登记。 |